女孩被高空抛物致死姐姐将继续追责 呼吁守护“头顶的安全”

女孩被高空抛物致死姐姐将继续追责

10月21日,是小娄离开这个世界的第488天。她的姐姐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篇长文,表达了对妹妹深深的思念:“思念她,从此成为我们一家人一生中第一重要的事!”

女孩被高空抛物致死姐姐将继续追责

同一天,“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被告人周某被最高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488天前,小娄不幸被周某从33楼抛下的砖头砸中,生命永远定格在28岁。这场无妄之灾夺走了小娄父母和姐姐的心头最爱,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从此被阴霾笼罩。

女孩被高空抛物致死姐姐将继续追责 呼吁守护“头顶的安全”

小娄的姐姐带着妹妹的遗像,从山东老家再次来到吉林长春,在开庭现场听到宣判结果时,尽管意料之中,她还是忍不住哭了起来。在接受采访时,她表示司法公正判决告慰了妹妹,但她主张接下来追究万达广场公寓物业、夜市管理方以及派出所的相关责任,给妹妹一个交代。她希望妹妹的遭遇能引起社会对高空抛物的关注,呼吁大家共同守护“头顶的安全”,防止灾难再次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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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庭审现场回到山东烟台老家后,小娄姐姐感到身心俱疲,时常头痛剧烈。母亲担心她的安危,不愿她再踏上这个伤心之地,但她为了妹妹还是瞒着母亲千里迢迢从老家带着妹妹的遗像到长春见证宣判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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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娄出事后,姐姐从小娄的好友、广场上夜市商贩、来来往往人群的口中拼凑出妹妹当晚的遭遇。原来,周某在小娄出事前就已经从楼顶往下扔过两次东西,但商场和夜市没有任何形式的提醒和警告,被扔的东西也被打扫干净了。小娄和好友入住时全然不知存在这样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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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娄的骨灰被安置在莱州老家附近的公墓,姐姐收到父母的嘱托,在妹妹的墓前多买了一处留给百年后的他们。小娄姐姐哽咽地说:“现在很后悔没再多买一块,我也想以后跟他们在一起,还像以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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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多天的分别对小娄姐姐来说是煎熬。她曾梦到妹妹,有时是一家人出去游玩的场景,有时是妹妹哭泣的样子。她说有一次梦到同学约她出去玩,她拒绝了,说要陪妹妹去医院,因为妹妹受伤了。醒来后无比难受。

痛失爱女让农村老家年近70岁的父母一夜间白了头。母亲终日顶着哭肿的双眼,父亲暴瘦30斤,忍不住的时候就在屋后痛哭一场。90多岁的奶奶、姥姥、姥爷也终日对着小娄的遗像落泪。小娄的意外离世让这个家陷入无尽的悲伤和痛苦之中。

照片中的小娄总是带着阳光明媚的微笑,正如她生前一样积极开朗,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和家人。她崇尚公平正义,热爱法律。高考填志愿时义无反顾选了北京,选了法律专业。出事前,小娄在北京一家国企单位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同时还在准备出国读研,白纸上记着“我的梦想是进检察院”。但一切都随着那块从天而降的砖头戛然而止。

小娄是个被爱着长大的孩子,总是知道怎么爱别人。她陪伴父母的时间更多,有一年母亲生病住院,是她一直陪伴照顾。逢年过节回家,总不忘给家里老少带礼物,时间再紧也会去看望老人。

每逢节假日,本是小娄姐妹相聚的好时光。小娄姐姐比小娄年长10岁,从小看到大的妹妹,她总是稀罕不够,给她梳发型、送衣服。看着眼前慢慢长大的女孩,小娄姐姐总是欣慰的。两次生孩子时,妹妹和父母都在手术室外陪伴。“她是天底下最懂我的人。”两姐妹聚在一起时,姐姐把心爱的衣服、首饰送给妹妹,这被小娄的大外甥看在眼里,总会打趣地说“小姨,你又来找我妈的衣服穿啦?”

小娄姐姐的大儿子、小娄的大外甥今年已经12岁,对于小姨的离开深受打击。每每提起或者见妈妈哭,他也在一旁流泪。出事后,5岁的小儿子也听别人说“你小姨去天上了”,便一直哭着不肯上学,问妈妈:“人都会死吗?人为什么会死……”女孩被高空抛物致死姐姐将继续追责!

事发前几日,2023年6月17日,周某还从楼上扔过两桶5升桶装水、三罐未开封可乐,也砸到人。尽管有人报警,但安全隐患终究没有在酿成更大悲剧前被消除。小娄姐姐提出疑问,如果第一次发生高空抛物就被及时处理并提醒市民,这一灾难会被避免吗?至今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她表示接下来将针对长春市红旗街派出所提出行政诉讼,针对万达公寓物业、夜市管理方提出起诉,追究相关责任。

对此,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物业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并造成损害,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而言,物业有责任对小区内的公共空间进行安全管理,包括定期检查、维护公共设施,安装和维护监控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制订应急预案等。如果物业未尽到这些义务,导致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受害人或其家属有权向物业追究责任。

谭敏涛认为,物业未对楼道内的建筑垃圾、砖头等进行管理,为肇事者提供了高空抛物的工具,具有纵容高空抛物的风险。此外,物业防范措施缺失,未及时安装监控设备或加大巡逻力度,防止有人将楼道的砖头、瓷砖往下抛,也未在事前做好禁止高空抛物的警示宣传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的规定,法院可以判决具体侵权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范围内,由物业公司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对此,物业公司基于其安全保障义务未到位,应该向被害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的大小还得由人民法院根据物业公司的过错程度来判定。

谭敏涛称,如果天台不属于开发区域,物业有义务将天台门关闭,以防出现安全隐患;如果天台属于开发区域,任何人都可以上去,那么物业就没有责任。但鉴于在事发之前,周某已在天台上有过高空抛物行为,物业对此明知的话,应该采取相应措施来防范危险,物业对此未能采取防范措施,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有人曾向夜市管理者反映过高空抛物,那么管理者就有义务加强安全排查,设立高空抛物的警示标识,对游客进行相应警示。没有采取措施,并导致受害者在夜市区域内被人高空抛物致死,管理者也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过错补充赔偿责任。

小娄离开后,姐姐常常在夜里醒来,在社交平台诉说对妹妹的思念。“失去你,永生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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