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出借银行卡赚快钱?这种外快挣不得!
极目新闻通讯员 李颖
出借银行卡赚快钱,小心得不偿失还违法。11月18日,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广大群众“有些外快挣不得”。
“最近手头宽裕吗,想挣点外快吗?”“正好生活费不够了,怎么挣?”……听同学大龙(化名)说“有门道赚钱”,正在忙着找兼职的鹏子立马来了兴趣。
经过大龙的介绍,鹏子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大龙使用,用于资金转移和取现。如果银行卡被锁定,需要鹏子配合去银行解冻。
这操作,鹏子好像在学校组织的反诈宣传课堂上听过,很像是“两卡犯罪”“借卡跑分”,但一想到只要把银行卡借出去,就能赚几百元钱,鹏子仍然选择将银行卡借给大龙。
就这样,鹏子开始按照大龙的交代,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使用,并按照大龙的要求,进行资金转移和取现。一番操作下来,就赚了八百多元。
好景不长。不久后,鹏子和大龙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二人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二人一道被拘留的还有几名同学,都是经过大龙的介绍,提供银行卡给大龙的上线使用,从而违法犯罪的。
承办检察官介绍,经过释法说理,鹏子和同学都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过错,主动退赃,并赔偿被害人损失。考虑到几位同学犯罪情节轻微、充分认识到自身过错、社会危险性较低,检察机关对鹏子等3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要求三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鹏子和两名同学一道来到社区,积极参与社区的反诈宣传、社区引导等日常工作中,在30个小时的社会公益服务中反省自己。
“我们认识到了提供银行卡给别人使用的危害性,对自己为了几百元的报酬参与转移涉诈资金感到无比的后悔。通过公益服务我们也认识到脚踏实地的重要性,以后一定认真学习提高辨别能力。”公益服务结束后,鹏子和同学们写道。
公益服务完成后,鹏子和同学们重新回到校园继续学习,而大龙因还涉及其他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公正审判。
“今日出借一张卡,明天警察上门查!”承办检察官提醒,在校学生更要提高警惕,不要被不义之财蒙蔽了双眼,稀里糊涂成了犯罪的帮凶。希望大家能够以案为鉴,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远离犯罪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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